2012年,全市各级团组织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,围绕“整体工作争先,创新项目率先,队伍建设领先”的目标要求,找准工作的着力点、聚集点,着力加强思想思路、基层基础、主体载体等建设,推动团的事业迈上了新台阶。
为表彰先进,激励广大团员、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,在创先争优中争做表率,团市委决定,授予泰兴市公安局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“泰兴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授予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财政分局团支部等15个基层团支部“泰兴市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,授予顾峰等65名同志“泰兴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,授予陈金等40名同志“泰兴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。
希望受表彰的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。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、团员青年要以先进为榜样,开拓进取、锐意创新,为泰兴实现转型升级、特色发展新突破,争当苏中“三个排头兵”合力奋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