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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室预约制度
2020-12-18 09:05:58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一、为规范心理咨询程序,学校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工作实行预约制度。

二、学校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免费向本校学生、教职员工开放。

三、学校心理咨询室将在咨询信箱上公布预约时间。每次心理咨询45分钟—60分钟,请按时前来咨询。

四、预心理咨询的学生应事先与学校心理咨询室预约。

五、学校心理咨询室将建立心理信箱,每天开箱一次,学生可通过心理信箱进行心理咨询预约。

六、学校心理咨询室将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合理安排,并及时通知被咨询者具体咨询时间。预约后请保留好凭证,咨询时出示凭证。

七、在一次咨询结束时,可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。

八、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,请提前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取消预约。

九、在咨询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保留被咨询者的预约时间,咨询结束时间不顺延。无事先说明的,迟到10分钟以上,视为退约。

十、原则上接受教职员工任何形式的心理咨询预约。